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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至200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吉价协字[2008]03号

 

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和中价协《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0841开始进行2008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凡省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参加中价协的必修和选修课网络教育,学员自行安排一次完成或两次完成整个全部教程60课时的学习,两年度费用800元,长春地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到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理,地址:长春市同志街900号。外地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到本地区造价站办理。

咨询电话0431-88945828

联系人:张铁瀛   郭丽秋  王佳乐

 

00八年三月十日

 

 
     
 
 
  来  源: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发布时间:2008-03-12 14:03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造价站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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