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ZJZ2008GZ01
1、镇赉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区配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性质:改造 工程规模:37.63公里 子 结构类型:铸铁管线 招标范围:配水管网37.63km 计划投资:1314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镇赉县城市规划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10月30日,工期549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2月26日至2008年3月4日,每天上午8 时 00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13时00分至 16时 30 分。(节假日不休)。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5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9日14时00分,提交到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镇赉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3596822108
联 系 人:陆永夫
招标代理机构: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 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
邮 政 编 码:137300
联系电话: 13943626963
电 话:0436—7800188
联 系 人: 王 影
日期:200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