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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节能建筑认定专用章”的通知(吉建科[2007]1号)

     
   

 

吉建科[2007]1号

 

关于启用“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节能建筑认定专用章”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

   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有效实施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和节能建筑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启用“吉林省建设厅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节能建筑认定专用章”(样式附后)。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五日

 
     
 
 
  来  源:
发布时间:2007-04-16 09:35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科技处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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