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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长白山规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建科[2007]159号)文件精神,及时掌握我省建筑节能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明年工作计划,按照“开展建筑节能统计报表制度”工作安排,请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具体人员,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并于2007年9月3日前将《2006年吉林省建筑节能情况统计表》报给建设厅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处)。同时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07年国家、省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具体检查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06年度吉林省建筑节能情况统计表
联 系 人:刘杨
联系电话:0431-8275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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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2006年度吉林省建筑节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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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名称 |
既有民用建筑总面积 (万㎡) |
当年竣工面积(万㎡) |
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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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居住建筑面积 |
既有公共建筑面积 |
居住建筑面积 |
公共建筑面积 |
当年开工建筑面积(万㎡) |
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 |
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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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居住建筑面积 |
其中节能建筑面积 |
经过节能改造建筑面积 |
既有公共建筑面积 |
其中节能建筑面积 |
经过节能改造建筑面积 |
总面积 |
其中节能建筑面积 |
总面积 |
其中节能建筑面积 |
居住建筑 |
公共建筑 |
居住建筑 |
公共建筑 |
居住建筑 |
公共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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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意见: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1.节能建筑:按照《吉林省实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办法》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吉林省实施细则》DB22/164-1998进行设计、施工,达到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
2.竣工面积:是指在2006年度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了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的房屋建筑面积。
3.新开工面积:是指2006年度内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之和。它不包括在上年度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年度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是指在2006年底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吉林省实施细则》DB22/164-1998,达到了节能标准要求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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