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棚户区改造 > 工程进展
 
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检查验收情况通报(简报87)
 
吉林省建设厅 jst.jl.gov.cn    2007-12-12 16:25    来源:     字体显示:
 

   

                             第87期

省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2月12日

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

工作检查验收情况通报

 

11月13日至18日,省棚改办组成6个检查组,重点对全省9个市州本级及长白山管委会20062007年棚户区改造的回迁安置、回迁房建设质量、产权证办理、落实抚顺社区化管理做法、解决“住得起、管得好”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回迁安置情况

两年来,各地棚改办按照省棚改办的要求,积极对棚户区改造有效组织实施,加强跟踪管理,强化指导监督,重点对回迁工程建设、回迁安置房源落实、回迁安置房屋的分配进行优先规划、优先建设,及时调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除四平市、辽源市外,其它市州回迁安置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长春市回迁安置率92.5%,吉林市回迁安置率96%,通化市回迁安置率100%,白山市回迁安置率90%,白城市回迁安置率100%,松原市回迁安置率100%,延边州回迁安置率93.5%(按延吉市、敦化市数字统计),长白山管委会回迁安置率100%。

二、回迁房工程质量和产权证办理情况

(一)回迁房工程质量建设情况。从对全省棚户区工程质量检查的情况看,各地都非常重视回迁小区的工程质量和环境建设,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棚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一是责任到位。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回迁楼都实行了责任包保制,建立了责任包保体系,每栋楼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一抓到底,一包到底,终身负责。特别是吉林市,打破常规,施工监理要对施工材料负责,在施工进料单上签字。二是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坚持实行工程监理制,政府质量监督制,质量责任终身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督促检查整改到位。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回迁房从验槽基础、到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竣工验收等都纳入监管范围,及时掌握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对存在的砌筑通缝和爬山缝等质量通病下达了整改通知,并按整改要求及时检查验收,有效保证了回迁房的工程质量。

(二)回迁房产权证办理情况。从全省检查情况看,只有吉林市,白城市、松原市办理了部分回迁房产权证,其中吉林市办理2006年拆迁回迁房产权证7295户;白城市办理2006拆迁回迁房产权证9344户,2007年拆迁回迁房产权证2858户,两年累计完成68%;松原市办理2006年拆迁回迁房产权证5026户,全部办结,办理2007年拆迁回迁房产权证4896户,两年累计完成7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产权证的办理非常严格,必须“五证”俱全。二是今年的拆迁回迁楼要12月份才能完成验收。三是部分集体土地审批缓慢。四是长白山管委会因行政区划问题导致安图县原二道白河镇区内的产权证发放工作一直没有进展。其它市州也都规定了办理时限,正在抓紧房屋验收和土地审批工作。

三、学习抚顺经验落实情况和解决“住得起、管得好”情况

各地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抚顺学习经验,认真解决“住得起、管得好”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性用房,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缺口。四平市出台了《四平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区物业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自治管理与专业化管理两种管理模式,明确收费标准,回迁房每月0.2元/平方米,低保户、特困户免交。明确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用作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千分之十经营性用房用于补贴物业收费不足。辽源市、延边州都按一定比例配建了经营性用房用于补贴物业收费不足,建立了解决“住得起”问题的长效机制。二是采取自助式物业管理,既解决了困难家庭的就业问题,同时又降低了居住成本。白城市政府提供了500个公益性岗位,充实到物业管理中,到目前,已经为回迁居民解决了600个就业岗位。三是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解决“住得起、管得好”的问题。吉林市对扩大面积部分均采取政府买单,无偿赠送给业主的方式解决,从而保证回迁户先能住进去,吉林市的棚改不存在公产私产并存的“二权房”。其它市州采用公产私产并存,公产租赁或廉租房的方式解决交不起扩大面积款和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回迁入住问题。敦化市政府拨2000万元专款,从新建楼房中回购1.7万平方米作为廉租房。其它市州也都出台政策减免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居民的物业管理费、越冬采暖费、房屋维修基金等入住费。松原市政府还动用市长帮扶基金,由民政部门向低保家庭每户每年发放500元住房补贴金。长春市的棚改回迁小区还从改变回迁居民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入手,强化宣传手段,用多种手段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文明,明确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宣传设备设施的使用功能。带领广大居民共建和谐社区,形成棚户区独有的社区文化。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多数地区没有配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用于物业费缺口补贴的经营性用房,对于解决“住得起、管得好”的问题缺乏长效机制。以长春市为例,仅长房物业公司接管的8个物业小区,只有一个小区配建了物业办公用房,均无经营性用房,今年接管的8个小区亏损额将达到1744万元,如不研究长效机制、制定相关部门对棚户区回迁小区的优惠政策,长房物业公司将难以为继。各市州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财政补贴、开发商承担只是权益之计,各地一定要研究长效机制,用机制解决问题。二是辽源市因城市特殊情况,考虑治塌和棚改政策的连续性,对于部分“三无”人员交不起采暖费的问题,采取了先开栓供热,再研究解决办法,等待省里出台相关政策。

(二)2007年第5期《统计专报》反映的问题。该“专报”经王珉书记批示,已转发各地棚改办,各地建口负责人一定要认真研究解决。一是要认真研究解决“附房”的补偿安置问题。各地在棚户区改造中对无房产证,确属本地居民,居住一定年限的无房户都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但对不够条件的住户,一定要结合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认真研究解决,一定要杜绝“因拆无房”,实现“住有所居”,这才是我们棚改的初衷。二是切实解决交不起扩大面积款的弱势群体的困难。解决这个问题,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采取公产与私产并存,公产租赁或公产廉租的办法解决。吉林市的做法值得借鉴,吉林市的棚改不存在公产与私产并存的“两权房”,确属交不起扩大面积款的困难户均由政府买单,无偿赠送给困难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借棚改的东风,切实解决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困难。三是个别地区扩大面积款收的过高。存在问题的地区要按照《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测算本地区的建设成本,认真进行整改,减轻棚户区回迁群众的经济负担,把好事办好。

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及省领导,国家建设部

发:省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

县(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

(本期共印245份)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棚改办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吉林省建设厅 承办单位:吉林省建设厅信息化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联系电话:0431-2752600
电子邮箱:jst-xxb@mail.jl.gov.cn 技术支持:吉林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