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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强化部署暨“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系统”业务培训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23-05-22 13: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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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强化部署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系统”业务培训视频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柴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厅安委办主任、厅安全处处长刘强通报了2023年建筑业综合调研服务情况,各市(州)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对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言,厅安全处副处长孙绍华对“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系统”进行业务培训。

柴冠副厅长从生产事故情况、调研督导情况、企业发展现状、开工项目数量、施工人员素质、监管队伍能力等方面,深入浅出、由表及里,研判了形势,分析了压力,提出了对策,并对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会议强调,要紧盯重大隐患,全力推动整治行动落实落地。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高度重视、高度警觉、高度站位,采取切实管用的招法举措,全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当好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主动研判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主动提请解决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更要提请党委政府帮助解决。要加强沟通协调和请示汇报,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反面典型案例,提升党政领导安全意识和重视程度,最大限度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按照“四有”“十个到位”要求,坚持“谁管理谁排查、谁排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将压力和责任逐级传导到每家企业、每个班组和每名员工,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知责明责。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忌把“说了”当“做了”、把“发文了”当“落实了”、把“任务分解了”当“目标完成了”。要加大检查督导,全力排查隐患,按照“四步法”“五清单”,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坚决做到隐患不整改不销号。要强化指导服务,用好“干部+专家”机制,指导企业完善不足、强化弱项、补齐短板,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管理水平低、不会管、管不好等问题,鼓励企业切实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法,有针对性地对管理薄弱的企业“把脉问诊”,全面考查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通过现场问答等方式让其“红脸出汗”,严监管、重处罚,倒逼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职,迫使其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

会议强调,要突出企业主体,全力夯实企业自查自改落实。要将自查自改工作贯穿排查整治行动全过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真动、真查、真报、真改。对于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难以立查立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对于自查自改走过场、搞形式,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惩重罚、“一案双罚”。要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制度“安全日志”制度,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畅通隐患举报渠道,切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最后,会议要求,要充分运用“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系统”,建立“企业自查、县(市、区)普查、市(州)检查、省级抽查”四位一体监督机制,规范各方主体安全行为,积极构建数字化监管模式,借助科技手段压实各方责任,逐步实现“人防”向“技防”转变。

厅建筑业各处室相关负责人在省住建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相关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共计3500人参会。

厅安委办主任、厅安全处处长刘强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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