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办〔2019〕7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统筹推进我厅“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孙众志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范 强 副厅长
刘 萍 党组成员、副厅长
宋海燕 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凤君 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柴 冠 党组成员、副厅长
邢文忠 二级巡视员
孙贵生 二级巡视员
成 员:刘洪林 总工程师(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郎占鳌 厅办公室主任
卫道军 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何函芪 厅人事处处长
刘 强 厅法规处处长
吕映炜 厅综合财务处处长
刘 金 厅行业发展处处长
杨晓辉 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李祥民 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温成君 厅城市建设处(代管)
陈利民 厅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
臧 锐 厅市政公用处(代管)
闫忠和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刘红卫 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孙世林 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付海彬 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
刘海臣 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张久慧 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张旭东 厅消防监督管理处处长
邹锦华 省抗震防灾办公室主任
赵 伟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主任
臧 锐 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王红伟 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张军闯 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主持工作)
赵桂君 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处长
韩雪华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
温成君 省城镇供热保障指导中心主任
孔德厚 省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
李 振 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中心主任
严业飞 厅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
程立军 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
蔡 磊 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我厅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策措施,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孙贵生(兼);副主任:刘强、杨晓辉、郎占鳌、刘金;成员:许大辉、张鹏达、郝根根、金琳。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处室(单位)共同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统一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定期清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厅网站开辟“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对政策规定、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对新增加的改革事项明确责任单位,已完成的事项及时销号;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等部门报送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做好沟通协调等工作。
各处室(单位)应设置联络员,做好与厅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工作。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