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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5: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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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

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建制镇水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吉林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6日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特此通告。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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