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研究起草了《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4月11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023年5月9日,我厅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8条,经认真沟通协调,采纳2条。
特此通告。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