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实际,我厅起草了《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个人于2025年2月17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加盖公章)通过书面或电子邮箱予以反馈。
联 系 人:李 洋
联系电话:0431-8275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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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16日
初审:李洋
复审:郭剑
终审: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