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吉建造[2009]12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了加强全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动态监管,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成果质量和水平,规范市场行为和执行人员的执业行为,根据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8]013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通知》(吉建造[2009]4号)的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09年8 月10日至10月30日组织专家对全省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情况和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进行了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这次检查,能够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通知》(吉建造[2009]4号)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在造价咨询单位自查报告的基础上,将检查意见统一报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这次检查进行了统一部署,编制了工作方案。由7人组成了二个专家检查组,并且对检查标准、方法、内容、步骤等内容进行专门的培训,统一了思想和检查中的标准。为了全面了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实际情况,检查组对全省92户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普查。重点对76户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人员专业结构配备、规章制度、成果文件质量、档案管理、营业收入、有无业务挂靠、越级承揽任务、是否执行咨询收费标准、有无违反《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公约及实施办法》规定等市场行为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150项咨询成果。
此次检查从总体来看,各地造价管理机构近几年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了造价咨询企业和市场的监督管理,工程造价市场行为得到了进行一步的规范,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成果水平明显提高,为全省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长春市的造价咨询企业发展迅速,并且逐步进行了行业结构的调整,形成了一批业务水平较高的甲级咨询企业;松原市的造价市场管理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针对这次检查,大部分咨询企业都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各地造价管理机构进行了严格的初查。咨询企业遵纪守法意识普遍增强,企业和个人的市场行为比较规范,大部分的企业资质符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的标准,行业咨询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主要表现在:企业办公条件明显改善,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套;部分企业创造性地开展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有的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的企业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质量控制流程执行良好、具有完备的审核工作程序;出具的成果文件符合审核时间、审核方式、计价程序、计价依据和政策标准;成果报告的格式规范、资料齐全、归档及时。我们对在技术力量、内部管理、执业行为、成果质量、工作业绩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提出表扬(见附件1),并择机记入城信纪录。
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通过本次检查,既看到了大部分咨询企业逐步规范化,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共性的问题主要有: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数量不能满足目前造价行业的发展需要,个别单位存在着“挂证”的现象;个别企业的专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不配套;市场竞争比较激烈,普遍存在压价现象;个别企业三级审核流于形式,成果文件签字、盖章不规范;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偏差,造成结算依据不充分,影响成果质量;咨询成果归档材料不规范、不齐全;回访和总结回访制度没有建立或执行不利。
对存在上述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予以限期整改(见附件2),限期整改的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20日,整改后将整改情况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省造价站,省造价站将进行复查。复查后仍未完全达到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严重达不到资质标准的五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撤回资质证书的处理,有效期满后不予核发资质证书(见附件2)。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1、各级管理机构应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咨询市场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对造价咨询企业及专业专职人员管理的相关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咨询合同、咨询质量、档案管理、执业道德、从业人员等方面的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加强对行业的指导;各咨询企业要认真对照这次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分析和查找原因,制订具体措施,抓紧进行改进,还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改进和提高咨询成果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程造价咨询行业公约及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自觉维护工程造价市场秩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开展业
2、各造价咨询企业应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吉林省建设工务,并且要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3、建立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体系,保障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积极推进质量诚信评价及惩戒机制,做好工程咨询企业和职业人员不良记录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记录管理,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省工程造价信息网站的公告、公示进行信用惩戒,通过市场约束增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面的造价咨询质量责任意识。发挥新闻媒体对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督作用,通过市场约束引导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1:给予表彰的单位名单(见下)
附件2:给予处理的单位名单(见下)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给予表彰的企业名单
1、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吉林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吉林兴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长春金石建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吉林全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8、松原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2:给予处理的企业名单
一、撤回资质证书的企业
1、吉林建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通化维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吉林鼎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吉林正则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吉林质信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限期整改的企业
1、长春中磊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吉林世纪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长春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吉林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吉林金马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6、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7、敦化市诚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8、白城市天诚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9、吉林省建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