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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30 1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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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依据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2022年3月至6月,全省20个县级城市开展了建成区黑臭水体自排查工作,现将市县两级自排查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县市自查阶段,19个县市无黑臭水体,舒兰市2处黑臭水体,均已经当地政府公示。市州复核阶段,18个县市无黑臭水体,舒兰市2处黑臭水体,均已经当地市州政府公示,集安市未完成复核(受疫情影响)。下一步,省级将开展专项核查工作。黑臭水体清单及位置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如下:

  省住建厅 0431-82752607

  省生态环境厅 0431-89963065

  省水利厅 0431-84994233

   

  

  

  附件:1.吉林省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清单

  2.吉林省县级城市黑臭水体位置图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水利厅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

 

吉林省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清单

水体名称

起止位置

主责部门

河湖长

预计达标期限

舒兰市

顺水河

西起福全村

东止滨河街

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伊同强

202312

舒兰市

黄泥河

西起西北乡

东止三道街

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伊同强

202312

 

  

 

 

 

 

附件2

 

吉林省县级城市黑臭水体位置图(舒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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