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9号)要求,我们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落实评选程序和要求,完成了吉林省的初审推荐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基层推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的方式开展了评选和推荐。经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广泛征求意见后上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推荐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了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了我省拟推荐对象并上报国家初审。
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我省推荐的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等4个单位作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丁长欣等6人作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王建国等7人作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候选对象参加全国的复审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按规定面向全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候选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实名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留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举报接访单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石志泉
监督举报电话:0431-82752517(传真)、0431-8275258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
邮编:130051
附件:1.吉林省推荐“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候选对象名单
2.吉林省推荐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候选对象简要事迹材料
吉林省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
吉林省推荐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候选对象简要事迹材料
一、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名单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二、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名单
丁长欣 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于云飞(满族)吉林市城市管理执法第二支队支队长
卫道军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希凯(满族)通化市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荣宏(女)白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职员
曹 阳 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候选对象名单
王建国 长春市农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王喜军 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副经理
牛海峰 吉林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生产部部长
石俊龙 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分院副院长
孙延成 白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举庆 中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欣伟 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