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全省共有11处地级及以上城市返黑返臭水体,4处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截至2024年底,上述水体均已完成“长制久清”评估,全省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具体水体如下。
长春市:柴胡张暗渠、永春河、抚松明沟、南溪湿地君子湖、后三家子沟、绿园明沟(含四栋楼水体)、翟家明沟、千山明沟、逯家明沟。
吉林市:北大沟、小沙河。
公主岭市:公主岭河(蓝鹤嘉苑小区南侧)。
舒兰市:黄泥河、顺水河、防疫站沟渠。
欢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监督,督促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
联 系 人:朱 杰 尹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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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3日
初审:尹思达
复审:朱杰
终审: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