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T5045-2020)规定,长春市影视文创孵化园区二期建设项目通过二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37室,邮编:130051,电话:0431-82752489。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20日
初审:李怡萱
复审:苗宝雯
终审: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