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人教函〔2007〕6号
各市、州建设局及相关单位:
200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5、16日进行。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为了满足广大考生的培训需要,省建设厅教育培训中心将于7月15日——7月23日举办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考前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符合参加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
二、培训单位
为了保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人事部、建设部文件,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负责,考前培训及注册由省建设厅负责,培训后建设厅发给学员一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合格证,该合格证可作为一次项目经理继续教育或一级建造师注册后的一次继续教育。
三、授课教师
培训由参加过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编写工作或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资质考试师资培训班的专家、教授授课。(详见附表)
四、培训时间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6月25日—7月10日
培训时间:7月15日—7月23日
报名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19号(省`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六楼)
培训班以报名先后顺序排座位,对号入座。外地学员可填写培训申报表,并寄50元的报名费,报到后50元归还本人;不报到者报名费不返还。厅教育中心配有教材及相关辅导材料。
五、报名需知
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交两张小二寸照片(一张办听课证,另一张办培训合格证)
外地学员将照片及报名表一齐寄到厅教育中心,报名者必须执本人听课证听课,不许转借他人听课,无照片者不给办理听课证。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200元/人(不含教材费),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丽艳、庞秀君
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
八、建设厅教育培训中心还将举办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的考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一级建造师课程安排及授课教师
时 间 |
课 程 |
教师 |
单位 |
职称 |
7月15—16日 |
工程项目管理 |
丛培经 |
北京建工学院 |
教 授 |
7月17—18日 |
工程经济 |
冯 斌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教 授 |
7月19—21日 |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管理实务 |
周永祥 |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
副教授 |
7月22—23日 |
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何洪峰 |
南开大学 |
教 授 |
上课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00—4:30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附表
一级建造师考前培训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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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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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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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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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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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姓 名 |
年 龄 |
专 业 |
参加第几期培训班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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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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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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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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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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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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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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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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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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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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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