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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关于举办《吉林省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构配件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6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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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建人教函[2010]4号

各市(州)、县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配件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资质管理,确

保企业产品及建设工程的质量,根据吉林省住建厅吉建质〔2006〕10号文件《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及吉建质〔2010〕6号文件《关于加强我省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试验室资质管理的通知》中“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根据企业资质审批的需要,须内设企业试验室”,“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及“未按要求设立企业专项试验室并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室资质的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不得开展生产活动”的规定,针对部分生产企业未建试验室、缺少检验人员、《检验员》证书已到或超过有效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吉林省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配件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培训班》。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1、上岗培训: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配件企业内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类或相近专业毕业证书,或具有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拟经培训考取资格,并开始从事产品质量检测岗位工作的人员;持有的《检验员》证书登记的单位与目前工作的单位不符的人员(须持有证书登记单位的解聘证明);2005年年底及以前取得证书目前仍在证书中登记的单位继续从事质量检测工作的人员。

2、换证培训: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配件企业内2006年度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检验员证》(证书有效期至2010年年底),仍在证书载明的单位继续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拟于2010年7月上旬报到。换证培训共安排28学时(三天半);上岗培训共安排48学时(六天)。

三、培训地点:长春市

四、培训内容

1、宣贯建设部第141号部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吉建质〔2006〕10号文件《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2、宣贯2006年以来国家最新颁布的建材质量检测新规范。

3、常用建筑材料基本知识及其试验,包括水泥、砂石、混凝土及砂浆、掺合料及外加剂、钢材(混凝土构配件企业)等五项检测内容。

五、培训方式及要求

理论培训由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教员授课;操作培训由具有高级工程师和技师职称的教员授课。教材采用国家最新颁布的建材质量检测新标准、新规范和建筑材料专业正规适用教材。培训后,直接进行严格的理论及检测操作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住建厅颁发《吉林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员证》。

六、培训费用及交款方式

对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收取培训费(培训费中包括授课费、资料费、考试费、试件费和上机费等)。收费标准、缴费方式、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和报到具体要求等事项将在报名截止后向报名单位发出的《报到通知》中载明。学员食宿可由培训班安排,宿费自理。

七、报名及联系方法

请需要参加培训的单位和学员务必于6月25日前认真填写《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配件检验员培训报名单》(附后),并以E-mail方式发送至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便安排教材、教室和食宿。我们将于6月26日以E-mail回复方式将《报到通知》发送至发出《报名单》的信箱。

联系人:杜茂田;

联系电话:0431-87604510;

E-mailjlsjgzjzx@sina.com

 

附件: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配件企业检验员培训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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