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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施工现场管理及保障房、“暖房子”工程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9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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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建管〔201316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310号)精神,推动全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强化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提高保障房、“暖房子”工程施工质量,提升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全省施工现场管理及保障房“暖房子”工程检查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在建工程,包括保障房、“暖房子”工程,以住宅工程和民生项目为重点。

  二、检查内容

  (一)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工地创建推进情况;

  (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达标情况;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情况。

  (五)保障房、“暖房子”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310月中旬—10月下旬

  四、检查依据

  《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暖房子”工程和保障房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五、组织领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对各地开展检查:

  第一组负责长春市、四平市

  组长:解国风

  成员:杜 坚、杜奎亮、许长发(13504413508

  第二组负责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委会

  组长:张旭东

  成员:杨放明、吴雪岭、孙绍华(18643192025

  第三组负责通化市、白山市、辽源市

  组长:周 

  成员:师忠伟、孟凡林、杨 (15943031705)

  第四组负责松原市、白城市

  组长:曲惠卿

  成员:李瑞千、蔡中华、郭 (13578869969)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施工现场标准化工作及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建筑业管理的中心工作之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提高重视程度,积极做好推进工作。

  (二)积极准备,做好检查。这次督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地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长春市8项工程(包括2项保障房工程、2项标准化管理达标工程),其他市州4项工程(包括1项保障房工程、1项标准化管理达标工程),每个市州至少抽查2个县(市),每个县(市)抽查2项工程(至少有1个县市1个保障房工程和1个标准化管理达标工程)。各市州推荐工地的检查结果作为年末标准化工地达标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暖房子”工程抽查比例为在建“暖房子”工程的10%

  () 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各地要将本地区施工现场标准化创建工作及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成熟做法和典型经验,认真总结梳理,并形成文字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省厅督查组,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为减少各地接待任务,决定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在建住宅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质量管理暨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吉建质[201314号)文件中所检查的项目和“暖房子”工程检查作为此次检查的一个分项。请各地做好配合工作。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9月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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