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和省级设定市、县级实施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11月5日,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吉政发〔2015〕47号),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193项等事项进行公告(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7项)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暂停)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分取消、部分下放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项)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25日
附件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暂停)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3: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分取消、部分下放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