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吉林省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个人于2025年3月3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加盖公章)通过书面或电子邮箱予以反馈。
联 系 人:李 洋
联系电话:0431-82752582
电子邮箱:471093682@qq.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省住建厅质监站收
附件:吉林省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11日
初审:李洋
复审:郭剑
终审: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