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1月6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切实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政治责任,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抓好整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统筹。厅党组书记、厅长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督办重点问题。党组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督促指导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厅党组积极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以有力监督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三)强化统筹协调,推进一体整改。统筹推进省委巡视整改与选人用人工作、意识形态专项检查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台账管理、动态销号”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1.研究推动房地产业发展方面。
一是厅党组按月分析研判全省房地产运行情况,形成月度报告并向省政府汇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印发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将土地、金融、财税等部门纳入房地产市场推进组,完善房地产工作协调机制。
三是制定《关于因城施策调整住房限制性措施的通知》,取消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划分,指导各地落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政策。
2.指导城中村改造方面。
一是出台省级城中村改造指导意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全省民生实事并公开相关信息,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是组织长春市、通化市编制“一项目两方案”,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评审,指导市县政府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三是建立周调度机制,开展调研督导、赛马评比和跟踪督办,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二)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推动解决城镇居民供热方面。
一是采暖期间实行全省供热系统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供热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锅炉运行参数(如供回水温度、压力等),及时提示提醒,督促企业优化运行,保障居民供热需求。2025年更新改造老旧管网1246公里。目前全省储煤923万吨,可用至春节后。
二是与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接诉即办”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对接,每日转发投诉工单至各地,加快核实处理。建立“应急抢修立即响应,质量投诉半小时上门”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建立供热质量暗访机制,采取“干部+专家”方式开展入户测温,对温度不达标用户立即督导整改。本采暖期有效投诉(经核实室温低于20℃)同比减少58%。
三是在厅“十五五”规划编制中进一步完善供热管网改造计划。指导各地科学谋划供热设施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4.推动燃气管道改造和高层燃气接通方面。
一是加强老旧燃气管道排查,制定改造计划,强化调度通报,加快推进更新改造,共改造2799公里,实现“带病运行”老旧管道动态清零。
二是加强督导,督促各城市倒排工期,已接通高层住宅燃气9.9万户,力争2026年底前实现“应通尽通”。
5.指导物业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开展全省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社区代管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楼道清扫不到位等问题。实施物业服务提质行动,推动社区代管小区向专业化管理或居民自管过渡,提升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二是印发《关于加快城市人居环境存在问题整治整改工作的函》,指导长春市督促属地部门履行管理责任。
(三)深化机构改革加快职能转变,推动解决监管职责、职能衔接、难题破解等问题。
6.加强停车场监管方面。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停车设施有关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排查整改。对发现的21个未按规定备案收费的停车场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停车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指导各地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清理被占用公共停车位4765个。
三是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停车设施管理的指导意见》《城市停车设施技术标准》等,规范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
7.督导历史建筑保护方面。
一是制定2025年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计划,明确18项重点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
二是起草《吉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编制《吉林省历史建筑图录》《吉林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持续加强保护。
三是推动长春市加快修编保护规划,修缮历史建筑,加强活化利用,推动长春市新民大街、宽城子历史文化街区及南广场、北京大街西地块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后正式开放运营。
8.推动承接消防职责事权方面。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按照五部门联合印发的专项治理方案,落实“一件事、全链条”要求,共享问题线索,提升协同监管效能。
二是以“四查”为方法,以既有建筑为重点,结合29类其他项目及群众反映问题,建立排查治理数据库,指导各地全面排查消防审验手续。
三是组织培训交流,2025年7月22日,我省在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排查治理工作现场会上作经验介绍,相关工作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肯定。
9.提高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方面。
一是与七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实施方案》,自2025年3月1日起对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类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二是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从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及行业主管部门五方入手,规范市场秩序。
三是完善“宽进、严管、重罚”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信用分类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四是健全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监管,落实评审行为终身负责制。
10.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一是印发《关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功能升级改造的通知》,组织各级主管部门开展业绩审核培训。
二是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及其他行业工程业绩信息录入与审核工作。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住建领域风险。
11.推动建筑行业安全发展监管方面。
一是开展“321”专项行动,包括3个专项整治、2个交叉互检和1个技能竞赛,累计排查隐患3.16万条。建立“安全日志”“内部报告”等机制,推动治本攻坚。2025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0%和20%。
二是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组织事故企业“以案说法”,制作警示教育片,推动以案促改。
三是开展6期“安全直播课”,印发宣传资料3.6万册,制作播出安全宣传片,提升一线人员安全意识。
四是修订发布《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施工许可管理。
五是修订《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构建“宽进、严管、重罚”监管机制。
12.提高燃气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严格第三方施工管理,印发相关通知,明确“四方会签、两次交底、两方旁站”等7环节18项措施。制定《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技术指引》,制作视频。
二是实施燃气专员管理,印发网格化监管和工商业用户“一户一专员”管理通知,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是加强燃气企业经营监管,开展安全评估,推动企业整合,减少“小散弱”瓶装液化气企业。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
13.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制定《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方案》,建立分析研判机制。
二是根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制定厅党组2025年度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
三是督导下属单位修订《非在编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增加选人用人回避制度,排查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4.加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
一是加强同级干部管理,厅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组织个人事项填报培训。
二是加强对下级干部教育监督,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调查,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厅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与下级“一把手”及新任职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在述责述廉会议上进行点评。
三是督导相关单位开展整改,组织党员干部剖析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责任约束。
15.强化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出台《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规定》,通过会议和系统督促落实,严格预算执行。
二是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调查,督促涉事单位反思整改、完善制度。
三是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开展自查,堵塞制度漏洞。
16.主动防范廉政风险方面。
一是根据省委相关指导意见,制定《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监督管理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工作方案》。
二是建立台账,逐人分析研判,组织干部签订承诺书,严禁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三是修订《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和《内控手册》,加强内部管控。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17.加强班子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指导基层单位完善决策和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落实情况检查。
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厅党组书记严格审核班子成员材料,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会议实效。
18.强化选人用人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凡提必核”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制度,做到应查尽查。
二是加快机关和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岗位配备,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三是制定年轻干部配备计划,通过转任、提拔等方式加强处级干部梯队建设。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指导基层单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增补党委委员,健全党组织班子。
二是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制定厅党组具体措施,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七)推进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监督发现问题整改。
20.强化巡视整改组织建设方面。
根据本轮巡视要求,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方案,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责任链条。
21.督导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印发新一轮解决棚改居民逾期未安置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回迁房问题专项攻坚方案,加强督导和跟踪督办。
二是开展回迁房攻坚战,全面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三是组织厅属单位排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整改并完善机制,定期开展检查。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厅党组对长期整改任务持续抓紧抓实,明确阶段性目标,经过6个月集中攻坚,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将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一)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2.推进棚改居民逾期未回迁安置方面。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部署整改任务,压实责任。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标准、时限和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会同市县政府制定针对性措施,通过赛马评比、跟踪督办加快整改进度。建立长效机制,复盘问题根源,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避免问题复发。督促项目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异地安置、货币补偿等方式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发放过渡费,确保按计划完成整改。
(二)深化机构改革加快职能转变,推动解决监管职责、职能衔接、难题破解等问题。
23.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召开全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研究加强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印发2025年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召开评估细则培训会,落实月报制度,调度试点城市进展。开展常态化宣传,组织志愿者进小区服务,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提质增效,着力解决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混装混运问题。向3个城市发送提示函,督促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厅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全部整改到位。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二)深化改革攻坚。强化改革思维和改革方法,着力破解住房与房地产、城市建设、建筑业等领域矛盾问题,落实党中央重大改革部署。全面完成“十四五”目标,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进燃气管道改造,深化物业改革,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行业风险,推动吉林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保持严的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巩固主题教育与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突出常态长效。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健全成果运用机制,注重标本兼治,既落实“当下改”措施,又完善“长久立”制度。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制定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对已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执行,并在实践中持续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2月9日至3月5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31-82752518(工作日8:30-17:00)。邮政信箱: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712室。邮编:130051。电子邮箱:jstjgdw713.com
中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6年2月9日
初审:张文生
复审:林琳
终审:卫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