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已试用2年,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修订了《吉林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个人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书面或电子邮箱予以反馈。
联 系 人:奚金想、裴 鑫
联系电话:0431-82764799
电子邮箱:jilinnongcun@163.com
附件:吉林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6日
初审:奚金想
复审:裴鑫
终审:齐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