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吉林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为保证立法质量,按照地方立法的有关要求,现对《吉林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月5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马杏梓
邮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3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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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5日
初审:马杏梓
复审:范文博
终审:高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