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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8-28 09: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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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我省有效贯彻实施,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我厅拟对《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修改。按照地方立法的有关要求,我厅于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7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厅收到反馈意见1条,未采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28日


初审:谌红松

复审:刘世军

终审:张余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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