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我省有效贯彻实施,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我厅拟对《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修改。按照地方立法的有关要求,我厅于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7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厅收到反馈意见1条,未采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28日
初审:谌红松
复审:刘世军
终审:张余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