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确保《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在我省有效贯彻实施,我厅拟定了《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保证立法质量,按照地方立法的有关要求,现对《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并于2026年8月21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9月22日,收到反馈意见1条,并部分采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23日
初审:张桐达
复审:蒋昕宇
终审: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