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的规定,经各市(州)行业管理部门核实,拟对以下3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予以注销。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后三十日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431-82752598。
1、辽源市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通化佩新房地产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通化市房屋开发经营公司
4、通化市均通房地产开发公司
5、通化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通化市海洪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松原市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松原市久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吉林省锦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松原市和顺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11、松原市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松原市宁江富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江源县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靖宇县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抚松县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白山恒坤建业有限公司
17、白山市泓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桦甸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19、吉林市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蛟河市建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21、桦甸市亚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吉林市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3、吉林市五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吉林市巨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5、吉林市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6、白城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27、白城市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8、洮南市国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镇赉县来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四平市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