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畜牧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我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经查阅有关材料并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此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后续反馈。
公示期:2026年2月14日-3月6日
通讯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联系人:高云鹏 电话:0431-82752619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14日
初审:靖帅
复审:马杏梓
终审:高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