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成验收组,对我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经查阅有关材料并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此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后续反馈。
公示期:2026年4月21日-5月8日
通讯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联系人:李竟瑞 电话:0431-82752559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1日
初审:李竟瑞
复审:刘晨
终审:王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