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厅全面清查,尚有部分2008年以前外埠入吉企业,曾向我厅原吉林省施工队伍管理办公室缴纳保证金,至今未办理后续有关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8月31日,所涉及的相关企业可持保证金缴纳收据或相关原始凭证等佐证材料,到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26办公室统一办理后续手续。
请各相关企业及时关注本公告、相互转告,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办理。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晓霞 0431-82752376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14日
初审:马晓霞
复审:朴石林
终审: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