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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征集

关于征求《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6-08-19 09: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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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我省有效贯彻实施,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我厅拟对《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修改。按照地方立法的有关要求,现对《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8月27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监督局。

联系人:谌红松

邮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17室

传真:0431-82851916

电子邮箱:jlzjtcgjs@163.com

附件: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19日

初审:谌红松

复审:刘世军

终审:张余吉

责任编辑:
附件1: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docx
附件2:《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