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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征集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09 10:41:59 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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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认真落实《吉林省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十条措施》(吉建农居〔2026〕4号),我厅对《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吉建联发〔2023〕4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10月29日(十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间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单位提出的请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清华

联系电话:0431-82764799

电子邮箱:njbzzdd@163.com         

附件:1.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9日

初审:陈清华

复审:张岩

终审:齐际


责任编辑:
修订说明.docx
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