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供热温度检测与热费退还管理,维护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合法权益,保障供热质量与供热秩序,依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吉林省城市供热测温退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退费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现对“退费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7月30日(十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公告期间对“退费管理办法”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加盖公章)。
联系人:户哲 电话:0431-8275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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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邮编:130051
附件:《吉林省城市供热测温退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0日
初审:户哲
复审:荣蒙
终审:张奇志